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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迷途少女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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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灵沼村外。

此时已是深夜,大地上到处飘荡着血红的眼瞳。潜藏在暗影里的究竟择人而噬的野兽还是蛊惑人心的妖魔,只有那些流浪在外的拾荒客知道。

“快点,爷爷,再跑快点!”

一位黑发姑娘在荒野上狂奔着,秀腻的脖颈间渗着细汗,唇间泛起细密的喘息。白皙修长的双腿灵活地翻越地面上的残垣断壁,柔顺的长发随着夜风披散在肩头。

每跑几步,她就关切地回头看一眼跟在自己身后奋力奔跑的老者,那老者瞧着已有古稀年纪,一把老骨头哪里经得起这种折腾,早已气喘吁吁,脸色煞白,眼瞅就要支撑不住倒下。

但他不能倒下。

在二人身后的重重黑影里,闪烁着数十对嗜血的眼神。

那是荒野夜晚中的“夜潮”——一到夜晚,无数妖兽从暗夜里走出,如潮水般无穷无尽。

姑娘名叫庄曼,今年十九岁,是荒野上的猎人。她从小和爷爷庄年一起,在东边十里石林外的拾荒客聚集地“千石寨”生活。

那里虽然不富裕,但也算是一个落脚之处。

对于那些无家可归的拾荒客来说,当真是将脑袋别在裤腰上过日子。他们身无长物,以天为被,以地为床,若是路遇破庙,便进去住下。他们靠着捡来的残刀断剑,去和荒野上的妖兽搏杀,打赢了,吃肉饮血,打输了,再入轮回。

若是有幸捡到些修仙界大战前的好东西,譬如一颗成分不明的丹药、一片残破的灵石碎块,这些亡命之徒会毫不犹豫地服用——说不定就能逆天改命,从一介流浪者晋升为锻体期的修士。

他们所向往的,便是庄曼这些被营寨接纳认可,可以居住在聚集地里的人。他们不再是“拾荒客”,而是有了新的称呼——“猎人”。

说起来,猎人们每日的工作也是到荒野上去猎杀妖兽,但他们拥有营寨的支持,可以租赁或者购买些基础的刀剑、护甲,还能组成队伍,无论是猎杀的成功率还是安全性都要远远高于那些各自为战的拾荒客。

最重要的是,猎人们不必在荒野上度过危险的夜晚。

每到晚上,血月升起之前,猎人们便会成群结队地返回营寨,将猎到的野兽带回来,拿到营寨中心的空地上,那里整夜整夜地燃着篝火,既可以为这些归来的猎人暖暖身子,又能起到驱逐妖兽的作用,不过最令猎人们满意的是——这里可以烤肉。

能够生火,是营寨强大的象征,这说明寨子里至少有一位锻体期九层以上的修士坐镇。锻体期九层修士已经几乎摸到凝元期的大门,能够借助天气完成一些简单的生火之类的法术。生火还会招来潜伏的食火兽,因此即使有人通过钻木取火得到了火种,若是没有高手护持,也只是自取灭亡。

至于每次吃剩下的肉,以及剥下的皮、角、蹄等部分,猎人们也不必像拾荒客一样直接丢弃,而是可以直接出售给官方收购站“天元宝号”。

按照妖兽的不同品级,价值也不同,低级妖兽基本只有食用、装饰作用,但三级以上的妖兽,据说可以炼器、炼丹,不过那些早已失传的古老秘法,荒野人也只不过是在老一辈人絮絮叨叨的故事里听到过罢了。

千石寨里自然也没有炼器师、炼丹师这种人物,可奇怪的是,天元宝号从来是照单全收,凡是寨子里猎人带回来的猎物,全部给出公正的价格。

寨子拥有自己的一支行脚商队,每个月初,会从营寨里挑选一批身手了得的猎人当押镖的趟子手,随队一同去北边的各处寨子里兜售,终点站是北边百里之外的矿山镇。在那里,不管还剩下多少货物,天元宝号总能全部卖掉。

营寨里的人都暗中猜测,千石寨的大当家冯寨主定然和北边那座繁华富裕的矿山镇有着某种神秘的关系,要不然就凭北方各寨子的体量,根本消化不完那么多的货物。

每个月参与商队护卫的寨民们总是会拿到一笔不菲的赏钱,因此每个月为了这十二个护卫的名额,寨子里总是会争斗一番。

庄曼深夜逃离千石寨,就是因为这件事。

昨日,营寨里宣布本月商队护卫挑选开始。在千石寨里,强者优先已经成了不成文的规矩。

“想拿这笔赏钱,那就证明给我看啊?”

庄曼站在千石寨高高的围墙上,手里扬着一块带着红缨的木牌,上面用墨笔写着“押”字——那是商队的护卫牌子。第二天清晨,谁拿着这块牌子在门前集合,谁就能随队去护送。

这块木牌原本挂在寨子里着名的恶霸李二的腰间,他无需自己出手,已经有狗腿子去抢了给他送来。这恶霸仗着身高体壮,还有一群打手,在寨子里整日欺男霸女,横冲直撞,其他人哪里惹得起他,只能拖着被打断的腿骨,乖乖地被抢去了令牌,忍气吞声。

冯寨主却毫不在意。什么公平,正义,秩序,在他看来都是狗屁。只要这些寨子里的人还活着,乖乖每天打猎,然后给他缴五成的重税,其余他都不在乎。

在他看来,荒野上人命如同草芥,我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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