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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一见倾城笑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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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得不承认唐齐铭很会演戏。

如果他不是戴了一副黑框眼镜,用一副斯斯文文的模样误导了我,让我误以为这是一个勤奋好学、文质彬彬的好学生,我想,我肯定不会跟他共住在一个屋檐下。特别是在他搬进这套房子的那天下午,他穿着白色T恤收拾房间的,左臂上的那道小拇指长短的刀疤暴漏在我眼前的时候,我才恍然发觉自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那就是,引狼入室。

我瞬间就“进化”成了一位保家卫国的女战士,和唐齐铭划清界限,泾渭分明,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很显然,把一个刚搬进来的房客驱逐“出境”是不可能的事情。

也是那天下午,我所辅导的孩子的母亲给我发信息让我去领这两个月的薪水,一起领回来的还有我被解雇的消息。我小心翼翼地把那几张百元大钞折叠在一起,然后塞进了钱包的夹层里。整个下午,我都用手攥着那个破旧不堪的钱包,哪怕是在人才市场上填写自己的个人资料时,也不曾松开过。

客服经理跟我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等消息吧,有合适的工作我会立马跟您联系的。”

这个“您”用的真叫一个可笑。明明就是案板上的鱼肉,可是他在动刀子的时候却微笑着问你:“疼不疼?”

我从人才市场出来的时候暖黄色的灯光早已取代了白日的光明。喧哗的车鸣声填充了世界的寂寞。一波人流在我的视线内消失,又有一波人流填充了我的视线。

这个世界大抵如此,总会有一些东西来填补某些空缺,不管是时间还是空间,向来如此。

我手里依旧攥着那个有些年纪了的钱包。这个钱包里装着我在这个世界上赖以存活的工具,我自然不敢怠慢,我只是一次又一次地拿到眼前看一看,像患有间接性强迫症一般,以确保它还被我牢牢地攥在手心里,就像攥着自己的命运那样。

我回到屋子里的时候唐齐铭不在家。屋子黑黑的,像个怪兽一样瞬间就将我吞没。我没有开灯,也没有去厨房寻找吃食,我不饿,只是觉得累,从身体到精神,都累。所以,我摸索到房间,挨着床就睡。在闭上眼睛的那一刻我才忽然想起来这屋子里还住着一只狼。于是,我又从床上爬了起来,将卧室的门反锁住之后才安心地爬上了床。

我想我真的是太疲惫了,还没刚挨着床我就睡着了。只是这样的睡眠并没有维持太久,敲门声吵醒了我,在我睁开眼睛的那一刻,我才发觉我的手心里还紧紧地攥着那个破旧的钱包。

我极其不情愿地从床上爬了起来,一个劲地在心里“问候”唐齐铭,甚至连他的祖宗十八代也一并“问候”了。我拉开了门,迷糊地瞟了一眼唐齐铭,“有事吗?”我问。

“该吃饭了!”

他的声音极其柔和,带着某种宁静的气息。

我就是在这种气息中瞬间醒来,这个时候我才发现唐齐铭红色的衬衫外面套着的是一件黄色的围裙。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男孩子穿着围裙的样子,滑稽的很,只是我没有笑出来,哪有男生会无事献殷勤地为一个毫不相关的女孩子做饭,很显然,这是一个骗局。

我记得小学的时候学过一篇《武松打虎》的课文,当时,老师用“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来形容武松的胆识和勇气。我的鼻子在嗅到饭菜的香味之后瞬间传输并刺激了我的中枢神经,肚子“咕咕咕”地叫个不停,我咽了一口唾沫,一并咽下了原本打算谢绝这顿在我看来是场骗局的无事献殷勤,做了回“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女武松。

唐齐铭的手艺果真不错。土豆焖鸡腿的火候把握的恰到好处,所以,布丁大小的土豆块色泽泛黄,入口流香,麻辣之余还带着一种淡淡的甜丝味儿,鸡腿也全然没有腥腻的味道,像是用滚烫的开水煮洗过一样,香辣可口。不过,我更喜欢那道手撕包菜,片叶没有留下刀工的迹象,很显然,为了保持包菜本身的纤维,唐齐铭用手撕的方式取代了刀工的运作,这才保全了包菜本身的甘甜。

我很难想象一个男孩子能把菜肴烧得如此美味,这是一个“小皇帝小公主”的年代,不会做饭的男女比比皆是,更别说做一顿可口的饭菜了。想到这里我忽然就停下了筷子,我忽然觉得自己羡慕那些被父母奉若祖宗的孩子,羡慕被人宠爱的感觉,正因为从未感受过,所以才更为渴望。

可我呢?生来就被亲生父母抛弃,为了苟延残喘的生活,不得不努力挣扎。

而现在,我连家教都没得做了。

唐齐铭显然没有发觉我的感伤,他将碗里的粥喝得一干二净,放下碗筷,擦了擦嘴巴说:“洗碗交给你了噢!”

“没问题!”我回应他,继续喝着粥。在唐齐铭转身往卧室走的时候我叫住了他,我说:“唐齐铭,谢谢你的晚饭!”

“客气什么,我做饭,你洗碗,分工明确,所以,没有什么谢谢不谢谢的。”

说完之后他就钻进了卧室,很快,他的卧室里传出《恍若如梦》的钢琴曲。

果真是一个会享受的男生。

所幸,唐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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