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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参加好声音?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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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要赶在九月八日前让游戏上市,不就是为了那点虚名吗?

满足何欣儿爸妈的虚荣,让他们觉得有面子,风风光光的把女儿嫁给自己。

然而,虚名这种东西,还有比娱乐圈来得更快的吗?

游戏上市后,就算推广做得再好,广告打得再多,也要经过很长一段时间发酵,才会引发热度。

而娱乐圈就不一样了!

一夜爆红的神话,在娱乐圈屡见不鲜。

昨天还是默默无闻的路人甲,今天就有可能变成红遍网络的大名人。

所以,让自己抄的这首《起风了》火起来,好像比游戏上市更容易让何欣儿爸妈满足。

看来,还得更加努力的练习唱歌啊!

终于,罗云在想东想西中,抵挡不住困意来袭,沉沉的睡了过去。

第二天醒来,手机收到一大堆信息。

都是何欣儿和方敏发过来。

看完信息之后,罗云整个人开始飘了。

两人都留言说,自己唱的那首《起风了》很好听。

稳住,别浪!

她们或许只是爱屋及乌,哄自己开心而已,并不能说明什么。

起床,洗漱,出门,赶往剧场。

目前的主业还是电影,抽空的时候再和方敏谈音乐的事情。

忙碌了一上午,中午刚吃完盒饭,坐在公园一处草坪上休息的时候,看到方敏走了过来。

她手上拿着一样东西。

罗云从外形上就能看出,那是一把吉他。

嗯?

难道是买给我的?

可是我也不会弹啊!

“这个是给你的,你那首歌唱得很好,如果能有吉他伴奏,一定会更好听!”

方敏走过来,把吉他递给罗云,然后在他身边坐下。

“我不会弹啊!”

罗云看着手里精美的吉他盒子,一脸懵比。

“没关系,我教你,吉他比较简单,很容易学会。”

方敏看着罗云,一脸喜悦,满眼温柔。

不知不觉,她和罗云相处的时候,那种清冷的气质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罗云笨手笨脚的打开吉他盒子,把吉他抱在怀里。

然用手随便拨弄了几下,便响起清脆的声音。

嗯?

这感觉,居然很不错啊!

“这只手放这个位置,这只手放这里。”

“这几根手指要放在这几根弦上,那几根手指要弯曲。”

“这只手的姿势不对,那只手要抬高一点。”

方敏紧挨着罗云,手把手的教着他最基础的知识。

罗云学的出人意料的快!

他在掌握了拿吉他的正确方法之后,脑子里竟然自动跳出来,那些他曾经在纸稿上写下过无数次的音符。

什么情况?

自己还没弄清楚哪根弦是哪个调,怎么就开始想这些?

难道还能不学爬,就马上可以开跑?

事实证明,是自己想多了!

接下来,罗云用了好几天时间,才把吉他的基础知识学会,勉强掌握了一些技巧。

然后又过了好几天,罗云就已经能弹出一些简单的音律。

方敏在这段时间里,都是吃过中午饭就来到森林公园的那处草坪,一直到晚上剧组收工。

看着罗云的学习进度,她的脸上总是一次又一次的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

显然,罗云的学习能力,已经超出了她的想象。

罗云一边拍戏,一边抽空过来拿着吉他练习,专心致志。

他不但白天练,晚上回到宾馆也练,每晚都练到零点才上床睡觉。

他之所以这么刻苦,不仅仅是因为想要尽快学会。

更多的,是因为喜爱。

发自内心的喜爱!

他在抱着吉他的时候,就像抱着自己最喜欢的玩具,恨不得一直抱在手中。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

罗云抱着吉他坐在草坪上,眼睛看着面前黑发白衣,美丽可人的方敏。

然后闭上眼睛,脑海里便浮现出那首熟悉的曲子。

双手开始在吉他的弦上跳动,清脆流畅的旋律便在公园里响起。

在吉他的伴奏下,罗云完整的唱了一遍《起风了》。

很奈斯啊!

一点都不尬了。

唱完之后,罗云整个人神清气爽,畅快淋漓。

而方敏却已经呆了!

她痴痴的看着罗云,整个人还完全陶醉在刚才的意境中。

“这个帅哥唱的真好听,比电视里那个什么好声音的学员好听多了。”

“对啊对啊,我觉得也是,帅哥,你唱歌这么好听,怎么没去参加那个节目。”

“现在世风日下啊,真正有才的人没有发挥的舞台,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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