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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进山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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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黑狗子来电话,说是明天进山,让李煜晚上做好准备,猴子和李刚听见自然是兴奋的说,“我们也去。”

早上四五点的时候黑狗子就来了,背着一个大包裹,“你准备的东西怎么样了?”

李煜从家里的仓库翻出一堆杂七杂八的工具,家里有火枪,只是年久失修,也没人打理,用来防身有些不靠谱,最后选了一柄藏刀,藏刀刀身笔直,刀刃泛着寒光,很是锋利,刀鞘还能连接刀把,形似朴刀。

“这刀不错!”黑狗子点头道,眼里有些艳羡。

“这是爷爷二十年前从西藏带回来的,有些历史了,也不知道好不好用。”李煜拿在手里舞了两下,感觉挺顺手。

从李煜家往南走,翻过一个山坡,就到了青云山脚下,进青云山是没有公路的,山脚下有一个巨大的湖泊——垓雁湖,垓雁湖湖水碧幽,湖面清澈而平静,一条小瀑布流入湖里,垓雁湖是村里的生命湖。

几人把车停在湖边,去青云山要翻过眼前的陡峭的山峰,山体几近垂直,一条羊肠小径挂着山上欲隐欲现,摇摇欲坠,这条道还有个久远的称呼——马死道。

这条道葬下了赶马人的血与泪,赶马人这个特殊的职业在交通不便的年代很是流行,山里人家需要的物资都要赶马人送上去,马从山上下来的时候每一步都踏在赶马人的心里,稍不留意就摔了下来,粉身碎骨,赶马人基本靠马吃饭,没了马对于他们来说简直是一场灭顶之灾。

李煜走过马死道,上坡的时候咬咬牙也就硬爬上去了,下来的时候不光脚底打滑,膝盖直往前扑,感觉随时都要跪下,揪着两旁的树枝挪下来,到了山脚就会感觉膝盖已经废了。

这季节正是百合盛开的时候,星星点点的白色花蕾点缀在悬崖峭壁间,让人只可远观不可近摘,不负“云裳仙子”之名,百合花的花骨朵越多说明年代越久,经常可以看见一根花杆上六七朵百合同时绽放,百合花下面的球根可以食用,具有清火,润肺,安神的功效。

翻过陡山,眼前的树木突然茂密起来,几人抱的松柏昂首挺立,里面的丛林幽深寂静,视线被阻挡的严严实实。

“我们在这歇会儿吧!”黑狗子道,放下了背上的包裹,落地声音瓷实,也不知道装了什么东西,几人都好奇的看过去。

黑狗子打开包裹,拿出一柄黑色的弓弩,带着森寒的气息。

猴子突然惊呼道,“这是大黑鹰,你从哪儿搞到的?”

“这个你认识?”黑狗子诧异的看了猴子一眼,“前两年来了个深圳的大老板,找到我让我给他们带路,后来送了我这把弩防身。”

青云山广袤无迹,说是十万大山也不遑多让,山里经常有外地人出没,李煜听了倒也不觉意外。

大黑鹰作为一种专业两用狩猎弓弩,射程远,穿透力强,精确度高,搭配高档的军用光学瞄准镜,是很多冒险者的首选。

“狗哥,一会给我试试。”猴子看着眼热。

“你会么?”黑狗子认真的擦拭着弩身,头也没抬。

“当然了,我打工的时候,有次大半夜的老板叫我们起来,一人给了把大黑鹰,当时那感觉贼爽,指哪射哪。”

李刚听了好奇道,“你打的什么工?老板还给你们弓弩。”

“这个,”猴子含糊其辞,“也没什么,狗哥,咱们什么时候进去?”

黑狗拿出两把匕首插在腰间,再把用来当包裹的布裹在身上,李煜这才发现,里面居然是兽皮。

猴子和李刚也全副武装,随身拿着利刃,黑狗子在前带路,穿过柏树林,入眼绿色的藤蔓,卵形的叶子,覆盖在一块巨大的岩石上。

“这蛇疙瘩的茎叶这么粗,也不知道长了多少年!”李煜感叹道。

蛇疙瘩就是何首乌,制首乌可补益经血,乌须发,强筋骨,补肝肾,是名贵的药材,记得原来有个赴完夜宴的人,晚上经过一个坟群的时候,看见一座坟堆上长满了儿臂粗的何首乌茎叶,当时喝了酒,也不觉害怕,把那坟堆掀开后,在看见棺材里看见一个人形何首乌,眉眼清晰,根须发白,那人酒也醒了,抱着何首乌就跑了,这事轰动了好久。

“咱们要不要挖一下试试。”李刚提议道。

“不要浪费时间,我们是来打猎的,蛇疙瘩的根都很深,你要去挖说不定今天都耗在这了。”黑狗子打消了李刚的念头。

林子里的大树遮天蔽日,偶尔洒下一丝一缕阳光,可以看见蛛丝密布,地上荆棘纵横,完全无路可循。

几人都没说话,只能听见簌簌的脚步声和树间偶尔的鸟叫,李煜四处打量,黑狗子走的路线是很多年前赶马人走的路,这条路除了进山的猎人很少有外人踏足,已经被野草和矮树丛掩盖了,要是不细看基本看不出来痕迹。

突然一阵扑翅的声音从前面传来,一只野鸡从草里飞了出来,飞得不高,但是林子密,眨眼不见了踪迹。

黑狗子端起了手上的大黑鹰,身体紧绷,神情突然变得严肃,眼睛鹰眸一样的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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