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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了,牛逼了,成为一个萌新小魔神,下等黑暗生物的神。
其他种族跟血族境界划分差不多,只不过没那么明确。他这地下室里大多数都是血族男爵级别以下的怪物,高的根本就没有,可能是那个怪物猎人实力不够。
就算是男爵级别的也就那几个,大多数都是平民级和仆人级。
回到厨房,开始做饭,在血液里兑了点水,兑了点油,放点葱花,香菜,撒了点盐和酱油。搅拌一下,放到锅里蒸。
那块大腿肉煎了个七分熟的狼排,剩下的不知道做啥,就搅碎了做了三根香肠。
做完之后,克劳斯自己端到了书房,他可不敢让那些骷髅来,笨手笨脚的还得给他卖咯。
一想起骷髅,他就一阵生气,那个该死的黑暗巫师还说是精英级骷髅,一个要了他20金币。
不过卖相确实挺好,一个个雪白雪白的,比外边幽灵森林里当守卫的僵尸们卖相好看多了,还不臭。
吃完饭,将餐具送往厨房,他回到书房的桌子上,开始看起自己领地的规划图。
他这里现在很安全,绝对不会有怪物猎人或者正义爆棚的英雄们来讨伐他。因为他卖了好几件祖传的高级宝物,从教廷还有猎人协会和王室那里买了1000年的和平豁免权。
其实他变成血族的事,已经闹得沸沸扬扬了,周围人都知道。你以为他的这座城堡是谁搭的。
迷雾山脉之前可没有城堡,这可是他花了大价钱请最好的施工队在一个月之内建起来的。
周围所有人都知道,有个得了绝症,快要死了的的贵族老爷,变成不死族得了永生,在迷雾山脉里盖了个城堡,安稳度日。
其实主要的原因是这个世界的人对黑暗生物并不太敌视。
因为这片大陆上并不是人类一族一家独大,矮人、精灵、兽人,上边有鸟人,下边有魔鬼,地里还有黑暗精灵,海里还有各种海族。还有好多其他种族,和强大的巨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