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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第一个吃螃蟹的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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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房的西边是一个小花园,花枝掩映,曲径通幽,杨彬正在跑步,这是他多年的习惯,毕竟作为一名驴友,跋山涉水的需要体力!

“读史?跑步?倒真可能十块读书的料子!”

站在小楼上,看着杨彬的背影,苏清华若有所思……

……

听到铁柱的通报,杨彬急忙跟着铁柱一起去了厨房——这些东西是需要处理的。

厨房在酒楼的西间,有一个后门可以直达。厨房里锅碗瓢盆一应俱全,不过大盆却是木的,上面有轻薄的灰尘。

酒楼的生意其实是这样:客人越少,菜肴便会剩下,也就没了味道,然后客人越来越少,如此循环。

在郑鹏损人不利己的打压下,酒楼的生意其实己停了近一个月。酒楼里也只剩下两个伙计:来福和来旺。

他俩能留下来,一是因为勤快本分,酒楼需要人打扫擦洗;另外一个原因就是两人的名字带喜气儿。

随后在杨彬的指挥下,来福、来旺洗了三个大盆,填满水,把猪下水泡在了里面去血。又用一个小盆泡了海带。

然后又让他们把猪头缝里的猪毛刮干净,同时特别嘱咐他俩一个时辰换一次水。

吩咐完这些,杨彬才从过道进了酒楼:木楼木框,窗明几净,诗词画壁,古韵悠扬……

楼外人来人往,店铺林立,身左就有丝竹之声,扭头望去,有丽影晃动。

“姐夫,你是不是要去青楼?要去带上我。”

“去个毛!”

杨彬忍不住给了苏童一个响栗!

……

到了下午时分杨彬便来到了厨房,按照脑中卤肉的步骤,杨彬吩咐着来福、来旺两人:倒水、生火、放大骨,放海带卷,放配料,随着水温的升高,蒸汽出现,同时一股骨肉的香味随蒸汽飘了出来。

“真香!”苏童一边抽动了下鼻子,一边掂起脚往锅里瞧着,嘴角有些晶莹。

“真的好香啊!好像比以前大厨做的羊肉汤还香!”

铃铛也瞪大了眼晴,一会儿瞧瞧锅里,一会儿瞧瞧杨彬。

柱子抬起袖子擦了擦嘴唇。

……

高汤是要熬的,见水沸腾,杨彬便让来福改用小火慢熬,随着时间的推移,汤水渐渐变白、变浓,整个厨房里都弥漫着淡淡的骨肉鲜香味。

站在灶台前,那香味更是浓郁,苏童不由自主的靠了上去。

见火候己到,杨彬急忙拉开苏童,把猪下水,猪头倒了下去。由于胡老三半买半送的,猪头和猪下水太多,只能分批熬制。

同时杨彬吩咐来旺用小锅把白糖熬焦。用小锅烧一锅烧水,白糖熬焦后,倒入了锅里,那水色立刻变成淡红。

而在大锅里,“咕咚、咕咚”的热气里,由于食物的增多,香气叠加,香味更是浓郁。

但味道虽香,其实样子白渗渗的,并不好看。可这己经令铃铛、柱子等感觉不可思议——他们也吃过猪肉,可没想到猪身上以外的东西经过杨彬的炮制,竟然有如此的香气!

又煮了一阵子,杨彬用筷子试了试,感觉己经熟透,于是便让来福、来旺两个把锅里的肉倒进另一个木盆里,用焦糖水往上面一浇……

白里透红,晶莹如润玉,香气四溢;至于味道,苏童忍了许久,这时己经无法再忍,伸手拿着一个猪前蹄就啃。

咬了一口之后,猪蹄太烫,他便换手,然后又是一口,一副迫不急待的样子。

这幅样子感染了柱子,然后伸手拿了一个猪耳朵……

铃铛一双大眼水光潋滟,浇上焦糖水之后的猪头肉给她一种脱胎换骨的美!

她也想尝尝,只是出于女孩子的矜持,不好意思,但她把细长的手指放在了唇边,希望杨彬能看到、懂的。

但这无异于对牛弹琴,杨彬虽然看到了,但他前世就是一个单身狗,哪会懂得这微妙的古典肢体语言!

相反,他嚷嚷着让来福、来旺把木盆抬到外面的车上去,他的脑海里闪烁着前世的画面:夕阳下,一车卤菜走来,傍晚的游人围了过去,挑挑捡捡……

至于卖卤菜的位置杨彬早己选好,那就是锦江楼的门口——酒楼的位置当然是好的!

把卤菜推到了酒楼前的柳树下,来福便转身去拿称与油纸去了。

而毕竟是第一次这么做生意,杨彬虽然有信心,可也有些忐忑——杨彬估计这些人能接受,但能不能很快接受,杨彬心里却没有多大的谱。

香气弥漫,但下午路上行人少了些,路过的也被香味吸引,但看是猪下水,停了下,便又飘然而去。

锦江楼二楼最西间,苏清华透过窗缝看着底下的一幕,俏脸上的表情看穿一切,心中也一片坦然:“他哪知做生意的凶险,我都做不好,十两银子让他买个教训也值了!听铃铛说他在读历,看来是有些底子了,等父亲从金陵回来,我求父亲给他捐个捐生,让他去读书……咦!这味道好香!”

“有敢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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